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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污水處理廠本身就是為了處理污水而建設的,按照相關要求,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準要求或不適應環境容量要求,從而影響水環境質量時,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這個處理的場所就是污水處理廠。也就是說,污水處理廠是不達標污水轉化為達標污水后排放和使用的重要環節。如果污水處理廠失去了作用,那么污水將直接排放,將對生態環境造成危害。但現實中偏偏就有這樣的例子,好端端的污水處理廠竟然真的不處理污水,而成為污水直接排放的出口,著實讓人驚訝。
眾所周知,每個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都投入了大量的資金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污水處理廠如果“排污不治污”,那么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和價值,這樣的設施難以達到應有的效果,成為一種好看的道具,對環境的危害、對資源的浪費都將是巨大的。
污水處理廠緣何“排污不治污”?原因很簡單,首先,個別污水處理廠是建起來了,但污水水源不足,一些污水沒有被強制性地引進污水處理廠,結果是污水處理廠“吃不飽”,水不足達不到運行負荷,致使污水處理廠閑置,成為典型的“曬太陽”工程,結果是待處理污水少干脆不處理照樣排出去,導致“排污不治污”。
其次,部分污水處理廠設計規模小,不能對全部來水進行處理,導致大量污水無法處理只好直接排出去。第三,個別地方建設污水處理廠本身就是面子工程或者政績工程,有些干脆是一些高污染企業的“花架子工程”和“帽子工程”,有人來檢查了我開機運行,平時干脆就是關閉機器睡大覺,污水處理廠污染設施間歇性運行或者出于利益考慮弄虛作假,擅自停運減少治污成本,結果都會形成“排污不治污”的怪事。
要想發揮污水處理廠的作用,實現對污水凈化治理,關鍵還是要強化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并讓其切實發揮作用。首先應科學規劃和建設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廠是處理污水的綜合性設施,其建設須經過科學規劃,依據環境和社會綜合現狀和發展趨勢建設,建成一個,投入使用一個,發揮作用一個。
不僅使污水處理廠能吃得飽,更要消化得好,治污效果好,不至于因為“吃不飽”和“吃不了”而導致“排污不治污”。其次是強化責任,加強監管。不僅要把污水處理廠建設納入當地綜合發展規劃和環境綜合治理規劃,更要把其是否發揮作用作為監管的標準。在此基礎上,建立污水處理廠建設問責機制,凡發現把污水處理廠當做“政績工程”、“面子工程”、“帽子工程”來操作的,要堅決追究相關職能部門責任。